5月17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调研组在上海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珠海市副市长阎武,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等参加调研。

在沪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先后到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人大代表联系点、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华山医院、快乐家园社区康养中心以及部分医药企业,实地考察了解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数字化管理服务、基层经办业务、异地就医结算、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情况。

张春贤副委员长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医疗保障事业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医保改革和立法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系统总结改革成果和抗疫经验,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和现实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沪期间,调研组还专程赴中共一大、二大会址接受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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