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近年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每年上升20%,部分地区甚至高达40%,医患纠纷尤为严重,因各种原因导致伤害医生和护士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耳闻。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通过人民法院程序进行一审审结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共计7683件,给不少医院的品牌以及经营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基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复杂性,据有关统计显示3082件二审医疗案件判决中,医方败诉的有2368件,占比77%,患方败诉的只有714件,败诉率为23%。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医方败诉的主要原因
有关规定显示,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前提是要求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因此医方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就成为医方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对案例的有关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发现医方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延误治疗占了最大的比例,为33%,其次是未尽告知义务,占比23%。
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1、医疗资源紧张、医院人手不够。
2、医生仅凭借经验,小操作不经意造成了大失误。
3、缺乏管理机构及有效的管理工具。
其次,医院管理的不足亦是医方败诉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医疗不良事件管理问题上,医务人员还存在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的现象,进而在事故发生后,院方领导层不能及时了解情况,进行事件的有效处理,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医患冲突再度升级,领导层面未能及,最终致使医方处于不利地位。
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统计的案例中,我们还发现医方因医疗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高达91%,因此完善院内不良事件的管理势在必行。
对策
1、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是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若在机构设置上确实存在限制,则可考虑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含全院各主要不良事件相关管理职责负责科室的负责人,由主管副院长甚至是院长领导,委员会设置秘书处理日常事务,这样就能更好的发挥居中协调各部门的作用,以达到预期目标。
2、加强质量管理培训。医院应出台正式的制度规范对不良事件上报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奖励和惩罚的尺度要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水平以达到正负强化的目的。
同时,要避免个别员工为了奖励的或是报复的一些“诬告”行为。另一方面,设置匿名上报方式和简化上报流程,减少主动上报成本。这一点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引入系统进行辅助。
3、借助信息化管理工具,如科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控平台,具备灵活便捷的上报方式及丰富的预设模板,有助于医务人员通过系统及时上报医疗不良事件,提升医护人员的上报意向、促进上报认知习惯的改变,同时提升管理人员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的效率,及时处理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有效解决医患关系和消除医疗不良安全隐患。
Q友评论Q友评论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代表Q医疗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