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为什么要修订?
医院评审是政府实施行业监管,推动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和落实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国际上医院管理的通行做法。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在法规层面将医院评审工作制度固定下来。1995年,原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确定了医疗机构评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工作。为提高医院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时代性、精准性,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规定,我委于2011年制定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该标准颁布实施9年以来,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强化医院主体责任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该标准已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管理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2011年以后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医院管理的制度、规范,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原评审标准未能体现。
二是我委于2017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制定新的标准以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在推动医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中的作用。
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能够推动医院评审更加科学、客观、精细、量化,应当纳入医院评审工作中
四是各地在评审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需要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吸纳。为此,我们组织修订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二、修订的原则和思路是什么?
新标准的修订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这条主线,秉承“继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特点”的原则,精简合并条款,推动医院评审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符合当前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促进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努力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标准》共3个部分101节,设置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修订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融入新颁政策和医改要求,体现时代性。《标准》在保持2011年版标准延续性的基础上,融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规章相关内容,以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二是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标准》增加了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以及DRG评价、单病种质控和重点医疗技术等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一方面,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另一方面,尽量减少主观偏倚,增强评审结果的客观性。三是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评审条款,提升操作性。《标准》现场检查部分共24节183条,较2011年版标准的66节354条有大幅度压缩。一方面,全面梳理整合原标准中的重复条款,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对原标准中操作性不强,或者可以用日常数据监测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进行了剔除或调整,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四是注重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经验,体现兼容性。《标准》充分借鉴了国际上部分医院评价机构的工作方法和标准,采纳了国内一些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与国际国内评审评价管理先进理念更加契合和兼容。
—— 国家卫健委官网

主线是“医疗质量安全”
    可以看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紧紧围绕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这条主线,符合当前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促进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努力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梳理发现,新版标准共设置了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其中,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占了一大半,有240条之多。内容涉及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DRG评价、单病种和重点医疗技术质控等标记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点位。其中,从第11条到第24条,重点围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设计。从第25条到47条,则用20多个条目明确了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评审模式发生根本转变
“日常数据可以替代现场检查的条款,不再用实际评审的方式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质量与评价处处长马旭东
由主观定性为主,向客观定量为主转变。”新版修订说明中的这一句很亮眼。旧评审模式更多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和集中检查为主,新的评审模式主要是以日常行为、客观指标和定量评价为主,辅以现场检查,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之所以这么设计主要想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二是尽最大努力减少主观评价的偏移,增强结果的客观性。
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监测数据是新版标准中占比较大的内容,背后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新版标准强调,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数据的评审范围是全周期,不是最后一年的数据。也就是说,从上一轮评审结束到新一轮评审开始,4年乃至于5年的数据要一起纳入评审范围。下一步国家层面将建立三级医院评审信息登记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各地等级医院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
——《【权威解读】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变与不变》


对此,重视“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院内信息化管控,加强数据监控,有利于医院医疗质量持续发展,提高等级评审成功率。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中危急值涉及有哪些?
第二章、临床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
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四十一)建立危急值报告制度。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对接和关键要素可追溯。临床危急值信息专册登记。
 
第三章、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
四、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
(十四)危急值通报率
定义:危急值是指除外检查仪器或试剂等技术原因出现的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必须立刻进行记录并第一时间报告给该患者主管医师的检验结果。危急值通报率是指已通报的危急值检验项目数占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

意义:反映危急值通报情况,是检验后的重要质量指标。
 
(十五)危急值通报及时率
定义:危急值通报时间(从结果确认到与临床医生交流的时间)符合规定时间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需要危急值通报的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
 
意义:反映危急值通报是否及时,是检验后的重要质量指标。

在危急值管控方面,不仅要建立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危急值报告制度,还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急值通报率和通报及时率,进而达到检验后质量指标,避免危急值事件超时未处理,危害患者安全,从而造成非必要的医患纠纷事件。
 
对此,为能更好的帮助用户管理全院危急值管控,通多年内部研发以及全国上百家医院客户多年来的合作反馈,科进危急值智能管控平台不仅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政策要求,满足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在功能操作上,产品更加精细化、智能化,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可帮助医院快速有效地实现科学规范的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以下部分功能亮点能有效解决传统用户的难点:
 
  • AI智能分析,精准发现危急值
系统通过ETL工具、从集成平台、HIS、PACS、LIS、ECG等系统中获取数据,进而对数据进行清洗和分词处理和AI算法分析,只需0.17秒即可识别出危急值并催送给相关的医技部门和开单科室,避免漏报、误报和重报等问题发生。
 

  • 针对不同情况,实现灵活预警
系统能针对开单科室、患者年龄、性别、疾病以及床边检查等各种情况,灵活设定危机值提醒方案,既不会错漏,也不会给医生造成危急值信息干扰。医务工作者可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判,实行危急值即时管理,降低风险。
 

  • 统一的危急值信息化闭环管理
基于时间预警机制,在医技科室、开单科室和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之间,构建一个闭环的高效的危机值响应处理流程,能根据处理医生的跟进时效,自动的将危机信息推送给更多相干人员,加强相干人员间的协作,让检验检查科室危机值发现人员的工作变得简单。
 
试验证明,相比于传统手工电话登记,科进危急值智能管控平台的应用可以针对危急值信息发生、传递、处理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提高护理安全确保护理质量,减少临床护士工作量。系统可保障信息高效准确传递,提高护士危急值紧迫意识,有助于护士及时的通报危急值、准确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使主管医生和护士能第一时间进行沟通,提高临床危急值管理效率,保障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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